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局属相关单位,市级各在建项目法人单位:
为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提升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的针对性、有效性和规范性,现将全市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主要问题清单(2025年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局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将对照清单开展监督检查,并按照配套量化计分办法(另文印发)进行计分和运用。
二、请各单位及时将本通知转发到辖区在建项目,督促指导工程参建各方正确把握监督重点工作导向,及时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并常态保持良好建设秩序。
附件: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主要问题清单(2025年版)
南宁市水利局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