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库移民工作管理机构,局属各单位:
现将《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水建设〔2020〕25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规范项目法人组建,压实项目法人责任,提高项目法人履职能力,加强行业监督管理,进一步推动我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化和专业化,提升建设管理现代化水平。
附件: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水建设〔2020〕258号)
南宁市水利局
2021年1月12日
(联系人及电话:吴斌强 0771-3121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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