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广西振鸿宇水电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隆安县那营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上林县五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012年项目五化灌区三里社区片Ⅰ标,因未能按承诺时间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我局于2017年5月10日起暂停了该单位在南宁市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2020年12月1日,经隆安县水利局、上林县水利局专文报告,施工单位已按要求完成隆安县那营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上林县五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012年项目五化灌区三里社区片Ⅰ标竣工验收工作存在问题的整改。我局对相关情况进行了复核,现研究决定:自即日起恢复广西振鸿宇水电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在南宁市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南宁市水利局
2020年12月9日
主动公开